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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公開處置報廢部分固定資產的公告
根據《湖北省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》(鄂財績規 〔2017〕3號和 《省教育廳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》(鄂教財〔2018〕5號)的有關規定,經湖北省教育考試院同意,湖北省教育考試院、湖北楚才教育考試印務中心擬于近期對2016年以前購買的一批已報廢的設備進行公開處置,歡迎具有資質的廢品回收公司參加競買。
1.本次公開處置的資產現場核驗,實物狀況及最終數以現場點算為準,不允許只競買單項資產。
2.參加競買者須帶上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、授權委托書原件、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,交處置部門現場核對登記。
3.成功競買者,在合同簽訂后2個工作日內將競買款項存入單位賬戶,并在3個工作日內將競買物品搬走,運費及裝卸費等費用由買受人自行承擔。
4.竟買人報名截止日期為2024年5月10日17:00前。
5.競買時間另行通知。
6.待處置報廢資產明細附后。
聯系人:朱志波,027-61863500;付菲,027-61862240。
附件(點擊此處下載):
1.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資產處置(報廢)明細表
2.湖北楚才教育考試印務中心資產處置(報廢)明細表
湖北楚才教育考試印務中心
2024年5月6日